Taiwan map.jpg(台灣)

幾天前,日本交流協會駐台代表齊藤正樹一席話又挑起這個敏感話題,有人生氣反駁,有人感謝支持。我則是上了國際公法及比較政治的課,才真正看到原來這是個問題。

台灣是否屬於國民政府遷台後的中華民國?這個問題,國內外都有人關切,對國內這是國家認同的問題,對國外這卻變成了政府承認的問題,也就是一個中國沒變,但是那個政府(蔣介石的國民黨政府?或毛澤東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才是合法的中國代表卻變成了問題。也許多數人都跟我一樣,從來沒想到要質疑台灣地位的問題,我們就一直這麼安然地被動地接受它,在這個屋簷下度過每一天。

現在突然有人說這個屋簷是假的,讓我不禁想重述這番言論的脈絡,從自己的角度去了解這段歷史,除了有助於準備考試外,也是一個台灣讀書人應有的責任及關懷。

台灣一直不是中國早期各朝各代重視的地方,中國沒有特別管理這塊島嶼,其主權是否真及於台灣也就變成一個爭議,連日本都企圖利用這個爭議,於1874年假借琉球事件出兵攻打台灣南部排灣族牡丹社,試圖探探中國的底線。或許是基於天朝心態吧,一當清朝與日本解決掉牡丹社爭端的時候,清朝立刻派沈葆禎治台,藉此鞏固它在台灣的主權,只不過又在二十年後的甲午戰爭中把「台灣全島及所有附屬各島嶼」永遠輸給(割讓)日本國(
馬關條約(1895)第二款)。於是台灣就變成日本的,日本達成二十年前的目的。從1895年到1945年間,台灣一直是日本的領土,其中歷經第一次世界大戰及1930年代經濟大蕭條。

然而情勢隨第二次世界大戰開始轉變。首先,1943年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前夕,美國(小羅斯福)、英國(邱吉爾)及中華民國(蔣介石)在北非開羅發表共同抗日宣言,宣言第三段提到「日本從中國人偷來(或竊取)的領土,如滿州(東北)、福爾摩沙(台灣)及澎湖,都將歸還中華民國」(
開羅宣言1943)。這份宣言其實是份新聞公報,據說三人都沒有簽名,因此使後人懷疑它是否有國際法的效力。

開羅之後,同盟國在亞洲及歐洲的戰事進展順利,納粹德國於1945年5月投降,亞洲的日本是僅存的軸心勢力,美(杜魯門)、英(邱吉爾、艾德里)及蘇(史達林)便於同年7月在德國波茲坦開會討論歐洲戰後問題之外,也要求日本儘速投降,會後美、英及未受邀與會的中華民國(蔣介石)也針對日本共同具名發表「
波茲坦宣言」(1945)。宣言第八項說:「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而日本之主權必將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吾人所決定其他小島之內」,言下之意也就是應把台灣等地如「開羅宣言」所言還給中華民國,但也只有杜魯門總統簽字而已。納粹德國倒台之後的日本苟延殘喘,美國方面不待它投降,便向廣島、長崎投下分別名叫「小男孩」及「胖子」的原子彈,重創的日本即刻無條件投降,其在受降文書中表示接受並遵守波茲坦宣言及盟軍最高統帥發佈的聲明、指示或命令等(日本投降書1945),其中也就包括應歸還台灣給中華民國。

從以上兩個宣言及一份受降書看來,以英美為首的國家都認為台灣是屬於中華民國的,也希望戰後由中華民國接管台灣,日本方面由於是戰敗國,自然對此安排無置喙之處,也就如同受降文書所言一切如戰勝的同盟各國安排。此時沒有台灣主權未定論的問題,因為對這些國家而言,台灣是中華民國蔣介石政府的。

趁中華民國政府抗日時期、亂中坐大的中國共產黨在1949年10月1日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逼的中華民國政府打不贏的只好步步退讓,最後於同年12月退到台灣,正式形成海峽兩岸分治的情勢,也就此埋下台灣主權地位爭議的種子。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而言,台灣是有待統一的領土;對中華民國民國而言,大陸才是等待收復的失地。雙方都力爭自己才是真正的中國代表。但對世界其他各國而言,兩個政府形同處於內戰狀態,沒有承不承認中國的問題,只有選擇該承認那一個政府才是代表中國的問題,而如何選擇則皆依各國利益考量為基礎:蘇聯基於共產黨兄弟情誼傾向中華人民共和國、英國基於香港九龍利益不便高聲支持代表民主的中華民國、美國的立場更全是以當時情勢變遷而定,也正是因為美國才出現了所謂的「台灣地位未定論」。

1950年6月中朝鮮半島發生內戰,北韓大舉南越北緯三十八度線,企圖拿下南韓完成統一。此時美國身為堅定的反共勢力,一來不願重蹈「失守」中國大陸之覆轍,二來惟恐蘇聯在背後支持北韓赤化朝鮮半島,進一步危及美國利益,因此改變其東亞戰略,開始認為台灣有極為重要的戰略地位,可做為東亞反共堡壘,於是與退守台灣、反共的中華民國政府接觸,同意恢復正常外交關係、提供台灣金援、並派遣第七艦隊協防台灣海峽,藉此對抗成立不到一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其「抗美援朝」行動,防止兩岸衝突,遏止共產勢力擴張。為避免其他家指責美國派軍艦為干涉中國內政之舉動,杜魯門總統特以聲明表示:

「台灣如被共產黨奪佔,將直接威脅太平洋地區安全及美軍在此地執行合法且必要之任務。為此,本人已命第七艦隊防止任何對台灣之攻擊。基於本項活動之當然結論,本人請求在台灣之中國政府停止所有對大陸之空中及海上攻擊。第七艦隊將監視此項請求之執行。台灣未來之地位,必須等待太平洋地區安全重建,對日和平問題解決,或經過聯合國考慮後,再作決定。」(
杜魯門宣言 1950)

為了反共,美國回過頭與中華民國重修舊好(當時國民政府退守台灣時,美國駐中國使館卻無任何異動);為了反共,中華民國政府雖不樂見美國硬把台灣抽離中國領土,建議讓聯合國決定台灣歸屬的言論,但也迫於情勢接受了美國的提議。美國第七艦隊的存在不僅是直接地保護台灣不受中國共產黨攻擊,間接地也斷送中華民國政府反攻大陸的機會。維持台海和平現狀的態勢大致底定,台灣也就一直在這樣的情況下逐步發展成有相當財力的經濟實體,徒留下無法統一的遺憾及可能被統一的擔憂。這就是台灣地位未定論的起源說。

中華民國政府還在大陸抗日勦共的時候,美國一再阻止其「安內」的軍事行動,要求專心抗日,所有美援軍用物資不得拿來清理自家門戶問題。可想而知,美國等同盟體系國家在亞洲戰場上的敵人只有日本,但中華民國政府除了面對日本,還得處理急著分家產的兄弟,但後者自然不是美國等關心的對象。國民政府原來有贏得國共之爭的機會,卻在美國的阻止下功敗垂成,之後情勢每況愈下,最後反而輸掉整個大陸。現在退守台灣後,美國又以維持台海和平、避免台灣赤化之名,阻止兩岸交戰,使共產黨來不了,國民黨也回不去,當越來越多國際社會成員傾向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中國代表後,台灣卻因為退守的中華民國政府逐漸不被承認及美國總統一席話,而變成了國際孤兒。

台灣的地位到底如何?1951年簽署「
舊金山和約」時,台海兩岸的中國政府均未受邀參加,國際社會卻把難題丟給日本,要求日本自行選擇決定締約的中國政府,致使日本為不得罪各國而阻礙自己返回國際社會的道路,只能在和約第二條第二項模稜兩可地說:「放棄對台灣及澎湖列島的一切權利、權利根據及要求」,卻沒有說明放棄給誰,繼續延燒台灣地位未定論議題。隔年(1952),日本為因應美國壓力與台灣中華民國政府簽署「中華民國與日本國間和平條約(1952),也在第二條提及日本將依據「舊金山和約」所言放棄對台灣等地所有權利,言下之意一樣也沒說明要放棄給誰。

國際社會從毫無疑問認為台灣屬於中華民國,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隨美國的發言變得吱吱唔唔,到最後在1971年藉「
聯合國第2758號決議」定調,確定排除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一致承認在大陸的中華人民共和國:

2758.jpg 

因此,由於國際社會一直認為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原本屬於中華民國的台灣隨中華民國被否定後,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省,等著被收復,也沒有資格享受主權國家的外交關係。

其實已經有很多人檢討過這整段歷史,網路上也很容易搜尋到相關資料。而自己這樣看下來,除了認清國際政治的現實險惡外,最不能接受的是整個過程而導致的最後結果。中間有沒有人問過台灣人的想法?淡江林教授就曾撰文建議應該由台灣人民公投決定台灣主權。中華民國遷台即決定台灣是中華民國的,而當國際社會一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遂成為對岸的一省。台灣地位沒有辦法定調跟台灣本身一點關係都沒有,有關係的全都是在台灣以外的人,他們在每一段時間依據當時情勢做出不同的決定,連帶受影響的是台灣的地位。任誰看了都難以平衡。

台灣有自己的姿態,頭上有一片天。它可以決定自己的主權,結果如果是台灣人選的,就不是非常重要,重要的是台灣人是否有選擇的過程,而這個過程是否符合所有島上民族的期待。

台灣需要一個建構國家(nation-building)的過程,不是被動接受以後才在其中跌撞,形成一個受傷混亂的意識認同。一個人出生時也許無法選擇他的國籍,但至少不要日後又從歷史看到現實的荒謬,還聽到很多人不滿,卻看到別人眼中的我(中國的一省?)跟自己以為的我(台灣?)的落差。時間精力都花在療傷了,那還能做什麼呢?否則就避之惟恐不及,眼不見口不談心不想,不做任何會涉及它的事情(如國際事務),日子還是可以過下去。

不過,我們要當這種zombie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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